2012年4月17日 星期二

〈個人見解〉

這個只是我個人見解:

   快樂是一種感受良好時的情緒反應,表達方式通常是笑。這種反應通常由於感受到健康良好、安全感、愛情、有好的工作、理想的成績等等而來。知足的人容易滿足,故較易獲得快樂。但如果縱容快樂感受,便很易如賭徒陷於賭博中不能自拔般,陷進留戀快樂的沉淪當中去。因此在享受快樂之餘,也要經常提醒自己:「這快樂已成過去,保留這種愉悅感受的記憶,但亦要懂得適時抽身,以繼續經歷人生的其它旅程。不能只為了留戀一個快慰感覺,而一再沉迷而停步不前,才能感受、見識其它樂事。」

   要獲得快樂,通常有很多方式。我們可以先衡量自己身處的生活環境質量,然後尋找物質和精神上的平衡點。最重要的是先要知道自己想要甚麼,然後一一滿足自己。但有時一些夢想是很難實現、不易獲得滿足的。例如物質方面,每個人都想有一個理想舒適的房子,但以香港為例,這卻是一個奢求。按房屋局的量度,公共房屋每人佔五十尺最基本的空間,已不是人人都能成功享有。在這種不幸的環境下,連擁有一個人基本應有空間的願望都難以實現時,便只能調節自己的物質要求尺度了。精神方面通常建基於物質上或情感上的不能滿足,而產生多樣性的心理不平衡狀態。例如失戀、失業、失去健康等,如果情況持續無法改善,便必定引起連串負面的心理情緒反應。有些人會審時度勢尋師問友,以檢討自己尋求理想所使用的方法,以改善生活質素;有些人會以宗教信仰作為改善、調節心理質素;或以宗教作為情感依歸等等。但無論用甚麼方法,最終目的都是為尋求達到快樂滿足。因此如果無法改變現實,便必須改變、調節自己的願望和心態。所以,我們必須一一認識這些深深影響著我們日常生活的各種正、負面情緒反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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